招聘待遇及应聘条件
(一)待遇
1.两院院士、国内著名专家学者、国家级教学名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才、国家级拔尖创新人才、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博士生导师等国内外著名学者、特殊人才。学校提供的各项待遇面议。
2.教授。学校提供120平方米住房一套,免收房租,在校全职工作满8年后,房屋使用权归个人所有(服务期满后,如调离或离开学校,学校按届时市场评估价将此房屋收回)。提供安家费5万元,提供科研启动费文理科4万元、工科6万元。配偶具有博士学位的随调,具有本科学历或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采取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安排适当工作。
3.博士(后)。学校提供120平方米住房一套,免收房租,在校全职工作满8年,房屋使用权归个人所有(服务期满后,如调离或离开学校,学校按届时市场评估价将此房屋收回)。提供安家费3万元,提供科研启动费分别为:文理科2万元、工科4万元。未取得副高级职称者,在首次服务期内前三年校内津贴按副高职称兑现,三年以后按实际职称兑现校内津贴等工资福利待遇。配偶具有博士学位的随调,具有本科学历或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采取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
4.学校教学岗位紧缺专业的硕士。紧缺专业指广告学,动画,摄影,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通信与信息系统,电磁场与微波技术,应用经济学(金融、国贸、投资、证券),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及物流,会计学,财务管理,园林规划与设计,学校提供安家费1万元,提供科研启动费文理科0.5万元、工科1万元。
其他专业及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实行人事代理,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学校以后将根据发展情况逐步解决编制问题。
5.上述各专业的教授、博士、硕士每月分别发放特殊津贴1000元、500元、100元。特殊津贴的发放,按学校当时有关政策执行。
6.以上引进的各类人才及招聘的人员按国家及安徽省统一政策执行工资、福利等待遇。夫妻双方都是学校引进人才者,除住房待遇按较高的一方享受外,其他相应待遇可以兼享。科研启动经费的使用按我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二)应聘条件
1.需求计划中的各专业均可引进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海外留学(西欧、美国及其他国外知名高校及研究院所)归国的人员,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待遇面议。
2.教授年龄要求为50周岁以下,博士(后)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
3.硕士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硕士学位证及毕业证双证齐全(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同时取得学士学位)。应聘教学岗位的,要求毕业于211工程院校的重点学科、主流学科,或者毕业于专业院校,本科与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应聘辅导员岗位的,应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本科阶段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硕士阶段所学专业与应聘的辅导员岗位所在系专业相同或相近。
上述各类年龄的计算截止到通知来学校考核的日期。
注:投递简历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研究生招聘网 http://www.100z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