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2018年7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校现面向社会专任教师、实践教师、辅导员和一般管理职员等工作人员46人。本次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外招聘,被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无事业单位编制,按照乐山师范学院人事代理人员管理相关办法进行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乐山师范学院2018年7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见附件1和附件2)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8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招聘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和附件2《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境外留学人员专业需有第三方认证。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外招聘,招聘名额为46名,被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无事业单位编制,按照乐山师范学院人事代理人员管理相关办法进行管理。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和附件2)。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为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2日上午10点至7月 9日下午5点止。报考者请登陆乐山师范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zhaopin.lsnu.edu.cn/hrzp/),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并上传下列材料的扫描件:
(1)身份证。
(2)有效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归国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第三方专业认证表(见附件3)。
(3)各项获奖证书原件。
(4)在职人员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非在职人员提供待业或失业证明材料原件。
(二)交审报考材料现场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
1.通过我校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我校在7月10日前将在网上公布。
2.通过我校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在7月12-13日的工作上班期间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和纸质《乐山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在乐山师范学院人才招聘系统中直接下载打印)一式两份交到我校人事处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等材料,并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
3.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生。逾期未领取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考试方式进行。各类岗位考试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教学能力考试或实践操作能力考试或笔试,第二部分为面试。
结合学校实际,第一部分不设开考比例,有效报考者均需参加第一部分考试;第二部分面试中,专任教师和实践教师岗位不设参考比例,辅导员和管理职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比例为4:1。具体的时间、地点在领取准考证时通知,专任教师教学能力考试讲授内容在领取准考证时领取,辅导员和一般管理人员职员笔试参考资料详见附件4。
(一)各类岗位成绩计算原则
1.专任教师岗位
专任教师岗位考试包括教学能力考试和专业考试。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教学能力总成绩=试讲成绩
专业考试总成绩=专业综合结构化面试成绩
专任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教学技能总成绩×50% + 专业考试总成绩×50%
应聘人员的教学技能考试、专业考试满分均为100分,任一单项成绩或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取消应聘资格。
2.实践教师岗位
实践教师岗位考试包括实践实验技能操作和面试。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实践实验技能操作总成绩=实践实验技能操作成绩
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实践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实践实验技能操作总成绩×70% + 面试总成绩×30%
应聘人员的实践实验技能操作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任一单项成绩或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3.辅导员和管理职员岗位
辅导员和管理职员岗位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辅导员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 + 面试总成绩×60%
管理职员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 + 面试总成绩×60%
应聘人员的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参加面试人员比例为4:1,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或岗位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专任教师岗位教学能力考试
专任教师教学能力考试讲授内容及基本要求在领取准考证时领取。考试定于2018年7月15日在乐山师范学院北校区行知楼进行。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缺考或考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后果自负。学校于2018年7月16日前,将报考者的该项考试成绩排序排名,在乐山师范学院网站公布。
(三)实践教师岗位实践实验技能操作考试
实践教师岗位实践实验技能操作考试基本要求在领取准考证时领取。考试定于2018年7月15日在乐山师范学院进行。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缺考或考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后果自负。学校于2018年7月16日前,将报考者的该项考试成绩排序排名,在乐山师范学院网站公布。
(四)辅导员和管理职员岗位笔试
1.辅导员岗位笔试科目为《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一科,笔试内容为《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复习教材参见附件4。
2.管理职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管理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复习教材参见附件4。
笔试定于2018年7月14日在乐山师范学院北校区行知楼(乐山市市中区海棠路)进行。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缺考笔试科目或者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后果自负。
3.辅导员和管理职员岗位笔试查分和成绩公布。
学校于2018年7月15日18:00前,将报考者的笔试成绩排序排名,在乐山师范学院网站公布。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7年7月16日17:00前以电话联系(0833-2276306)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2017年7月17日18:00前在乐山师范学院网站公布。
(五)面试
1.面试方式。
针对岗位不同要求采用不同的面试方式。
专任教师岗位面试采用专业综合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核报考者专业水平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实践教师岗位、辅导员岗位和管理职员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意愿素质、智能素质、人格素质和知识素质等方面,满分为100分。
2.确定入围面试的人员。
专任教师和实践教师岗位不设面试比例,参加第一部分考试且具有有效成绩的考生直接入围参加第二部分面试。
辅导员和管理职员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及每个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4:1的面试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参考人员未达到比例则全部进入面试。与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我单位将于2017年7月18日在乐山师范学院网站公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安排,不再另行通知报考者本人(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入围报考者的姓名、准考证号、第一部分成绩、排名以及面试具体安排等)。
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3.面试时间。
拟定于7月19-21日组织各岗位面试,详见面试通知。
4.面试成绩公布
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五、成绩公布
考核结束后,学校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乐山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成绩(含各项考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和参加综合考核与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
六、综合考核与体检
1. 综合考核与体检人员确定
(1)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综合考核与体检人员。如某招聘岗位所有参试人员成绩按本公告以上规则取消应聘资格的,则该岗位取消招聘。
(2)综合考核与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人事处网上通知为准。拟录人员需在指定时间集合参加心理测试等综合考核,并在指定时间集合前往指定医院体检,未在通知时间内参加心理测试等综合考核或体检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可按符合该岗位招聘条件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等额依次递补符合考试要求的考生体检。
2.综合考核
我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符合该岗位招聘考试条件的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考核和体检,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3.体检标准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招聘结果公示。
考试、体检、综合考核合格者由我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乐山师范学院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八、拟聘人员审核确认
公示无异议后,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学校人事处按程序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核确认。
九、办理聘用手续
通过学校确认的拟聘人员,学校将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到我校报到,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等手续。拟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放弃资格。若人事档案经审查发现有不实、违纪、违法等行为的,解除劳动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十、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乐山师范学院在乐山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技能考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纪律与监督
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33-2276306、2276143(乐山师范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833-2276324(乐山师范学院纪委办、监察处)
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2018年7月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实践教师、辅导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2.乐山师范学院2018年7月公开招聘一般管理职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3.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第三方认证表
附件:4.辅导员和管理职员岗位笔试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