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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学科学术带头人招聘启事

一、招聘岗位

单位 专业或方向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车辆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数据挖掘与大数据分析/图像处理与虚拟现实/软件工程与智能计算/网络与信息安全/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土木工程学院
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施工技术与信息化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
生态环境与城市建设学院
流体力学(水力学)/市政工程(管网优化方向)/环境工程/化工装备与控制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
管理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管理系统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工业工程、知识产权管理等)/应用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经济统计学、数量经济学、保险学、金融工程和税收学等)/公共管理(公共政策、行政管理、城市管理等)
交通运输学院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交通工程/工业工程/物流管理/测绘工程
人文学院
广告学/新闻学/翻译学/英语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
设计学院
工业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法学院
法学
数理学院
统计学/光学/计算机类/金融相关专业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及相关专业(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思想政治教育等)
互联网经贸学院(鳝溪校区)
电子商务类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相关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国际贸易学/国际经济/世界经济/西方经济学/经济法/工商管理类(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等方向)/物流管理/供应链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

二、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和职业道德。

2、学风严谨,为人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愿为学校发展、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做出贡献。

3、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发展具有引领性与创新性构想。

4、学术造诣深,科研业绩突出。具有培养或协助指导培养研究生的工作经历;近5年内取得高水平成果(高水平论文、著作或发明专利等)不少于3项;具有承担或组织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科学研究与教学研究项目,或主持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重点建设项目的经历。

5、善于团结协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能发挥核心作用,带领教学科研团队攻坚克难。

6、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和业绩突出或有海外留学或海外访学(1年以上)经历者学历学位条件可适当放宽。

7、身心健康,能够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三、招聘岗位相关职责

1、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能较好完成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2、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科学研究与教学研究项目,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重点建设项目。

3、主持或参与学科硕士点或博士点建设工作。

4、把握本学科发展方向,组织新研究方向以及创新团队,在2-3年内能组织力量带领团队在本学科领域形成特色研究方向和重要成果,提升本学科整体水平和影响力。

5、协同学校引进本学科杰出人才,培养青年教师,做好本学科学术梯队和教学团队建设。

四、招聘人才类型和相关待遇

凡属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范围之内的省外、海外引进人才,经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享受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每月2000元,发满5年。高水平领军人才和杰出人才生活津贴按《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发放管理办法》享受每人每月5000元、4000元不等的相应待遇。

各类高水平优秀人才具体相关待遇如下:
人才类型 待遇
中国两院院士、学部委员、同类国(境)外院士
1、入编:岗位奖金不少于120万元/年,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不入编:年薪不少于150万元/年;
2、安家费和住房补贴一事一议,未购房前提供200平方米精装别墅一套(供本人及配偶居住,无产权);
3、自然科学家类科研配套经费不少于1500万元,人文社科类科研配套经费不少于500万元。
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创新长期项目)
1、入编:岗位奖金不少于80万元/年,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不入编:年薪不少于100万元/年;
2、安家费和住房补贴一事一议,未购房前提供200平方米精装别墅一套(供本人及配偶居住,无产权);
3、自然科学家类科研配套经费不少于1200万元,人文社科类科研配套经费不少于300万元。
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1、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岗位奖金60万元;
2、安家费和住房补贴一事一议,未购房前提供200平方米精装别墅一套(供本人及配偶居住,无产权); 
3、自然科学家类科研配套经费不少于1000万元,人文社科类科研配套经费不少于200万元。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1、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岗位奖金40万元;
2、安家费和住房补贴一事一议,未购房前提供200平方米精装别墅一套(供本人及配偶居住,无产权); 
3、自然科学家类科研配套经费不少于500万元,人文社科类科研配套经费不少于150万元。
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人选、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青年学者项目
1、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岗位奖金35万元;
2、安家费不少于50万元,住房补贴不少于100万元; 
3、自然科学家类科研配套经费不少于500万元,人文社科类科研配套经费不少于150万元。
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全职项目)、省特支人才“双百计划”领军人才、“闽江学者”特聘教授
1、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岗位奖金24万元;
2、安家费不少于30万元,住房补贴不少于70万元; 
3、自然科学家类科研配套经费不少于300万元,人文社科类科研配套经费不少于75万元。
作为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引进的博士生导师、教授
1、聘为苍霞杰出学者、苍霞特聘教授、苍霞青年学者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以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外,同时分别享受每年10万元、7.5万元、5万元的工作津贴;  2、安家费20万元;住房补贴39~49万元;  3、科研启动费工科50~300万元、理科40~100万元、文科35~75万元。 4、特别优秀人才待遇面议。
具有博士学位、正高职称的省部级及以上重大项目子课题、重点项目以及相当以上级别的科研项目主持人或第一执行人,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哲学社会科学奖获得者
1、聘为苍霞杰出学者、苍霞特聘教授、苍霞青年学者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以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外,同时分别享受每年10万元、7.5万元、5万元的工作津贴; 
2、安家费10万元;住房补贴26~31万元; 
3、科研启动费工科30万元、理科20万元、文科10万元。
4、特别优秀人才待遇面议。
备注: 1、团队引进、业绩特别突出者及特殊人才((含留学归国人才)的待遇可视引进人才具体情况面议。 2、在省重点学科(一级学科:交通运输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机械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二级学科: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材料加工工程、岩土工程、 结构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车辆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环境工程)中设置特聘教授岗位,入选福建省“闽江学者”特聘教授的引进人员享受我校闽江学者特聘教授待遇(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同时享受每人每年人民币24万元的特聘教授奖金;自然科学特聘教授科研配套经费不低于3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特聘教授科研配套经费不低于75万元。),同时享受《福建工程学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闽工院人[2014]79号)规定的安家费和住房补贴等,同类待遇就高从优不重复)。 3、高层次人才入校后除享受学校提供的以上相关待遇外,另视个人具体情况享受学校业绩贡献奖励。 4、学校根据应聘者的学术成就推荐申报“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国家特支计划”等国家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后享受国家配套待遇。入选“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A、B、C类)”、“福建省领军人才资助计划”、“福建青年拔尖人才”等各类人才项目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后可享受相应待遇。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南路33号福建工程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 :350118                                            联系人: 傅老师  

联系电话 :0591-22863042,22863047       传  真:0591-22863047

学校网址 :http://www.fjut.edu.cn

E-mail:rsc@fjut.edu.cn(投递简历邮件主题:姓名|学历|专业|应聘岗位名称|中国研究生招聘网)

010-84842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