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博士)公告
刊登时间:2018年02月02日来源:中国研究生招聘网总访问量: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博士)6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42个;招聘计划62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62名(详见附件)。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计划 | 专业 | 学历/职称 | 年龄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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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 | 专任教师 | 2 | 会计学、财务管理学博士;或者为本科或硕士阶段为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的管理学博士 | 博士且教授 | 40岁以下 | 符合学校学科带头人或学术带头人条件 |
专任教师 | 6 | 会计学、财务管理学、金融学博士;或者为本科或硕士阶段为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的管理学博士 | 博士 | 35岁以下 | ||
财政金融学院 | 专任教师 | 1 | 经济学类专业 | 博士且教授 | 50岁以下 | 拟作为学院院长人选,要求具有高校二级学院(系)三年及以上管理工作经历。符合我校学术带头人引进条件的,可放宽到博士且副教授;符合我校学科带头人引进条件的,年龄可放宽到55岁。 |
专任教师 | 4 | 金融学专业、投资学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与金融有关研究方向)专业、财务管理专业;或本、硕、博三个阶段至少两个阶段为金融学专业或投资学专业或管理科学与工程(与金融有关研究方向)专业或财务管理专业 | 博士 | 35岁以下 | ||
专任教师 | 1 | 经济学类 | 博士 | 35岁以下 | ||
专任教师 | 3 | 财政学专业 | 博士 | 35岁以下 | ||
工商管理学院 | 专任教师 | 1 | 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应用经济学类专业 | 博士且教授 | 50岁以下 | 拟作为学院院长人选,要求具有高校二级学院(系)三年及以上管理工作经历。符合我校学术带头人引进条件的,可放宽到博士且副教授;符合我校学科带头人引进条件的,年龄可放宽到52岁。 |
专任教师 | 1 | 管理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工商管理 | 博士 | 40岁以下 | ||
专任教师 | 1 | 运筹学与控制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统计学 | 博士 | 40岁以下 | 熟悉或擅长物流系统集成优化技术或物流大数据分析者优先。 | |
专任教师 | 1 | 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农林经济管理 | 博士 | 35岁以下 | ||
专任教师 | 1 | 应用经济学(本硕博至少有一个阶段为统计专业) | 博士 | 35岁以下 | 具有副教授职称的博士可放宽至40岁。 | |
专任教师 | 2 |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 博士 | 35岁以下 | 具有副教授职称的博士可放宽至40岁。 | |
专任教师 | 1 | 应用经济学类专业、理论经济学类专业 | 博士 | 35岁以下 | 本硕有一个阶段为国际贸易学专业的优先。 | |
专任教师 | 1 | 应用经济学(国际商务方向、国际经济贸易方向)、工商管理(国际企业管理方向) | 博士 | 40岁以下 | 同等条件下,有海外留学背景或海外商务工作经历者优先。 | |
信息技术与管理学院 | 专任教师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数据方向或数学方向) | 博士 | 35岁以下 | |
专任教师 | 1 | 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方向或大数据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博士 | 35岁以下 | ||
专任教师 | 1 | 电气工程(物联网方向或大数据方向) | 博士 | 35岁以下 | 有3年以上高校教学经历、指导学生获得全国电子设计大赛一等奖者年龄可放宽至38岁 | |
专任教师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图书情报 | 博士 | 35岁以下 | ||
专任教师 | 3 | 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方向)、企业管理(电子商务方向) | 博士 | 35岁以下 | ||
专任教师 | 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博士 | 35岁以下 | 公开发表2篇以上第一作者身份SCI检索期刊论文,有3年以上高校教学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8岁以下 | |
公共管理学院 | 专任教师 | 1 | 行政管理 | 博士或教授 | 45岁以下 | 研究方向为企业行政管理 |
专任教师 | 1 | 情报学 | 博士 | 35岁以下 | ||
专任教师 | 1 | 人力资源管理 | 博士或教授 | 45岁以下 | 研究方向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 |
工程管理学院 | 专任教师 | 1 | 土地资源管理 | 博士 | 40岁以下 | |
专任教师 | 1 | 土木工程 | 博士 | 40岁以下 | ||
专任教师 | 1 | 管理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 | 博士且教授 | 45岁以下 | 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土木工程研究方向,符合学校学科带头人条件 | |
外国语学院 | 专任教师 | 1 | 英语语言文学 | 博士且教授 | 50岁以下 | 拟作为学院院长人选,要求具有高校二级学院(系)三年及以上管理工作经历。符合我校学术带头人引进条件的,可放宽到博士且副教授;符合我校学科带头人引进条件的,年龄可放宽到52岁。 |
专任教师 | 1 | 日语语言文学 | 博士且副教授 | 40岁以下 | 有省部级及以上的课题,能做专业带头人 | |
专任教师 | 2 | 英语语言文学类 | 博士 | 45岁以下 | 有省部级及以上的课题,近三年有外语类C刊论文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专任教师 | 2 | 哲学类、政治学类专业 | 博士 | 35岁以下 | 中共党员 |
专任教师 | 2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 | 博士 | 35岁以下 | 中共党员 |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专任教师 | 1 | 统计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博士 | 35岁以下 |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
专任教师 | 1 | 应用数学、计算数学 | 博士 | 35岁以下 |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 |
专任教师 | 1 | 金融数学、金融学 | 博士 | 35岁以下 |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 |
人文与艺术学院 | 专任教师 | 1 | 新闻学、传播学 | 博士 | 35岁以下 | |
专任教师 | 1 | 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设计艺术学、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学 | 博士 | 35岁以下 | 有艺术领域获奖成果者优先 | |
专任教师 | 1 | 文艺学 | 博士且副教授 | 40岁以下 | ||
专任教师 | 1 | 人类学、社会学 | 博士 | 35岁以下 | 同等条件,有网络人类学相关科研成果者优先 | |
专任教师 | 1 | 文学与文化产业管理、文化产业学、文化产业管理、文艺学 | 博士 | 35岁以下 | 同等条件,有文化产业领域实践成果者优先 | |
体育学院 | 专任教师 | 1 | 体育人文社会学/体育教学训练学 | 博士且讲师及以上职称 | 40以下 | (1)有高校工作经历,能胜任体育经济或体育管理的专业理论课教学,以及公共大学体育课程教学 (2)有博士后经历的,如果研究方向为体育经济或体育管理,其本科专业为体育学科,博士专业可适当放宽 |
专任教师 | 1 | 体育人文社会学、体育教学训练学、企业管理、技术经济与管理 | 博士 | 35以下 | (1)能胜任休闲体育专业课程教学,以及公共大学体育课程教学;(2)企业管理/技术经济与管理学科的博士,应有体育学的研究成果(北大核心及以上级别论文/或省部级以上课题/或省部级以上政府奖励) | |
财经大数据研究院 | 专任教师 | 4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博士 | 35以下 | 数据科学、大数据技术、大数据分析方向;具有副教授职称的博士可放宽到40岁,具有教授职称的博士可放宽到45岁。 |
合计 | 62 | |||||
注:55岁以下指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52岁以下指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50岁以下指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45岁以下指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岁以下指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指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岁以下指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五、引进待遇
(一)博士
1、博士引进待遇根据个人专业和攻读博士期间或近五年的业绩确定,具体分15万元(税前,下同)、25万元和35万元三档;会计、金融、工程管理和音体美等学校紧缺专业的优秀博士引进待遇可面议,最高可达50万元。
2、博士进校后学校发放博士津贴(每年1.6万元)。
3、优秀博士的配偶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可协议安排工作。
(二)学科带头人
1、提供100万元-150万元引进费(包含安家费、科研启动费)。
2、免费提供过渡房,过渡期为三年;如不需提供过渡房,按学校公租房租金标准给予三年租金补贴。
3、配偶符合调入条件的可办理调入手续;不符合调入条件的,学校提供临时工作岗位。
(三)学术带头人
1、提供50万元-70万元引进费(包含安家费、科研启动费)。
2、免费提供过渡房,过渡期为三年;如不需提供过渡房,按学校公租房租金标准给予三年租金补贴。
3、配偶符合调入条件的办理调入手续;不符合调入条件的,学校提供临时工作岗位。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http://www.hufe.edu.cn/)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8日至4月6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登录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http://www.hufe.edu.cn/)主页点击“人才招聘系统”入口注册,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同时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科研成果、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扫描件以JPEG格式统一粘贴到一个PDF文件内)。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18年2月1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考试安排的时间、地点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应聘专任教师(二级学院院长)岗位:采取演讲答辩和学术评议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演讲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岗位工作的认识和自己的应聘优势;做好岗位工作的设想、思路和举措;运用理论、知识、方法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学术评议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演讲答辩、学术评议各占50%。
应聘专任教师(博士)岗位:采取学术评议和试讲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进行,学术评议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试讲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课堂掌控能力等。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学术评议、试讲分别占综合成绩的60%、40%。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8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学术评议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二级学院院长岗位的还要查看“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731-88811080(人事处唐老师);0731-88811004(人事处陆老师)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