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护理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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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4月01日  来源:中国研究生招聘网    访问量: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招聘层次 条件 引进待遇
一类 (顶尖人才)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长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一、二级学会的现任理事长、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省级及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或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负责人、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省级及以上模范教师。
(1)安家补助30-50万元,分5年支付,每年支付20%。 (2)5年内享受岗位津贴1500元/月,按月发放。 (3)基本工资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绩效工资按照学院规定执行。 (4)科研项目经费资助。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依据科研内容或难易度给予10万元—300万元/年经费资助。 (5)学院提供专门的办公、研究条件,配备工作助手,协助组建创新团队。 (6)协助进行配偶安置、子女就学等。
二类 (学术技术带头人)
具有高校本科教育或国家示范高职工作经历的或学院所办专业紧缺的护理学、康复医学、影像技术、检验技术正高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者,并已经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果;人文社科类人才主持过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论文,至少有北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有1篇被SCI、SSCI收录或在CSCD期刊源发表,或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转载、或在CSSCI期刊发表。
(1)安家补助15-20万元,分5年支付,每年支付20%。 (2)5年内享受岗位津贴1000元/月,按月发放。 (3)基本工资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绩效工资按照学院规定执行。 (4)科研项目经费资助。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相关科研项目的,依据科研内容或难易度给予5万元—30万元经费资助。 (5)学院提供办公、研究条件,协助组建科研、教学团队。 (6)协助进行配偶安置、子女就学等。
三类 (教学、科研骨干)
学院紧缺专业护理学、康复医学、影像技术、检验技术专业的优秀博士或副教授及以上。并应符合学院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具有海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工作经历的专家学者;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海外著名高校毕业,并有连续1年及以上海外大学工作经历;国内博士毕业,并有2年及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的优秀学者。
(1)具有博士学位者安家补助8万元;具有博士学历与学位者安家补助10万元;具有硕士学历学位和副教授者安家补助6万元。均分5年支付,每年支付20%。 (2)基本工资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绩效工资按照学院规定执行。 (3)根据本人申报的课题情况给予科研项目经费资助。 (4)学院提供办公、研究条件,协助组建科研、教学团队。 (5)协助进行配偶安置、子女就学等。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人事处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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