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0年11月19日
人才引进待遇
1、拔尖人才(获省部级及以上各类专家称号者、省部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学术水平达到我校“三峡学者”选拔条件者):提供安家费20-60万元;三年内享受1500-5000元/月的生活补贴;提供科研启动费10-50万元;根据需要可提供学科平台建设经费。
2、教授或博士待遇标准
类别 |
学科 |
安家费 (万元) |
科研启动费(万元) |
三年内月生活补贴(元) |
其他 |
带“★★“者 |
自然科学 |
16-20 |
6-8 |
800 |
提供校内房源供选购 |
人文社会科学 |
4-6 |
||||
带“★“者 |
自然科学 |
10-15 |
6-8 |
800 |
|
人文社会科学 |
4-6 |
||||
其他教学科研岗位 |
自然科学 |
6-10 |
6-8 |
800 |
|
人文社会科学 |
4-6 |
||||
非教学科研岗位 |
自然科学 |
无 |
6-8 |
800 |
|
人文社会科学 |
4-6 |
注:①安家费在规定范围内,博士取下限,教授且博士取上限,教授取平均值;②科研启动费在规定范围内,教授、博士取下限,教授且博士取上限。
3、配偶工作安置政策
(1)引进的下列人才配偶可随调并纳入固定制职工管理:
①拔尖人才;
②带“★★”学科或研究方向的教授或博士;
③教授且博士;
④学科建设急需且学术成果特别突出的教授或博士;
⑤引进教授或博士的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双证或具有副教授及以上的职称。
(2)符合配偶随调条件而不需学校安排其配偶工作的,学校追加5万元安家费;符合以上条件且配偶在宜昌本地工作的,原则上不解决配偶工作,学校追加5万元安家费。
不符合配偶随调政策的,本人提出申请,学校按合同工形式安排工作;如本人不需要学校安排工作的,学校追加2.5万元安家费。
(3)受聘非教学科研岗位的博士不享受以上配偶安置的相关待遇。
4、学校为受聘教学科研岗位的特殊学科(研究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带“☆”)提供3万元安家费。
注:投递简历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研究生招聘网 http://www.100z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