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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师范大学一流学科建设2018年人才招聘与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才招聘的力度,吸引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教学科研队伍中来,促进教师队伍数量与质量的稳步提升,聚力打造一支学历优化、结构合理、能力突出、素质优良的专业教师队伍,推动我校一流学科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聘对象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三、优惠待遇

(一)国家重点学科毕业且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我校规定的C级及以上学术论文4篇(人文社科类须具有我校规定的B级及以上学术论文1篇,自然科学类须具有我校规定的A级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的博士研究生,受聘到学校教学、科研专职岗位工作的,享受安家费15万元人民币、住房补贴15万元人民币、科研启动费10万元人民币,共计40万元人民币。应届博士及学校在职教师以读博期间的科研成果为准,往届博士以近五年的科研成果为准。

(二)海外获得博士学位者,受聘到学校教学、科研专职岗位工作的,享受安家费15万元人民币、住房补贴15万元人民币、科研启动费10万元人民币,共计40万元人民币。

(三)其它博士,受聘到学校教学、科研专职岗位工作的,享受安家费13万元人民币、住房补贴12万元人民币、科研启动费10万元人民币,共计35万元人民币。

(四)招聘人才到学校报到工作后,博士专业(以毕业证上记载的专业为准)为生态学、政治学学科的,学校另行为每人提供10万元科研启动费。科研启动费从相关学院学科建设经费中支出,其使用与管理按学校科研管理办法执行。

(五)招聘人才到学校报到工作后,学校安排过渡周转房;如不能安排过渡周转房的,由学校发给招聘人才每月600元的租房补贴,发放期限为2年。

(六)学校在职教师定向攻读博士研究生并在规定学制内(3-6年)于2018年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以证书上记载的时间为准),如没有其它合同明确约定了优惠待遇的,按此办法中的优惠待遇执行。

四、服务期限

招聘的人才及按此办法享受优惠待遇的学校在职教师,从取得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到学校报到工作起,在学校的服务期为六年,服务期未满要求调离、辞职、解约者,承担相关合同中的相应责任。

五、考核与程序

(一)考核

1.招聘人才的考核由教学单位负责,教学单位组建招聘人才考核小组,由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它党政领导、教研室主任、专任教师代表为成员。

2.招聘人才考核小组由7人及以上人员组成,其中赴校外现场招聘考核的至少由3人(至少有一名教学单位负责人)及以上人员组成。

3.考核方式为专业面试及综合面试。专业面试采取讲课或专业提问的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的掌握与应用、知识创新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教学效果等;综合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对本学科发展的思考、事业心和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岗位适应能力、举止仪表等。

4.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低于80分的应聘者不予录用。

(二)程序

1.教学单位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考核,并形成考核意见和结论,对拟录用的人员填写《西华师范大学招聘博士专任教师考核表》。

2.教学单位将拟录用人员的情况及考核意见向联系校领导汇报,征得同意后组织拟录用人员体检、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意向协议书)及办理相关招聘手续。

3.教学单位将拟录用人员的基本材料(含配偶材料)及《西华师范大学招聘博士专任教师考核表》、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意向协议书报送人事处。人事处将拟录用人员名单、相关材料及其它需要研究的事宜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六、附则

(一)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按照《西华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修订)》(西华师大校〔2016〕27号)执行。

(二)本办法仅适用学校2018年度人才招聘。

(三)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注:投递简历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研究生招聘网 http://www.100z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