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年3月24日 来源:中国研究生招聘网 访问量: 次
吉首大学201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引进层次 | 安家费 (万元) |
科研启动费 | 住房 | 配偶安置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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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万元) | 人文社科(万元) | ||||||
拔尖人才 | 待遇面议 | ||||||
学科带头人 | 25-60 | 20-30 | 10-20 | 提供三室一厅租住房一套,服务期内免收房租。 | 符合上级部门规定调入条件的按政策办理调动手续;不符合上级部门规定调入条件的同工同酬、按合同制方式安置。 | ||
学术骨干 | 20-25 | 10-15 | 6-10 | ||||
A类博士研究生 | 10—15 | 8 | 6 | 配偶为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符合上级部门规定调入条件的按政策办理调动手续;不符合上级部门规定调入条件的同工同酬、按合同制方式安置。 | 博士后出站人员,安家费再增加2万元。 | ||
B类博士研究生 | 6—10 | 5 | 3 | ||||
紧缺工科专业 优秀硕士 | 1-3 | 1 | |||||
注: 1、全职引进人才服务年限不少于8年; 2、安家费/住房补贴分期支付,科研启动费以项目形式分阶段划拨; 3、紧缺工科专业优秀博士及海外优秀人才引进待遇在相应类别基础上适当提高; 4、柔性引进人才待遇面议,按实际工作月份计算; 5、新引进的A类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层次人才,其配偶不需学校安排工作的,在其首次服务期内学校给予其配偶1000元/月的生活补贴。 |
附件:《吉首大学201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方案》
吉首大学
2016年3月8日